煤質分析方法
煤質分析儀器 煤質分析儀器
1工業分析:水分、灰分、揮發分和固定碳四個項目分析的總稱。
2外在水分:在一定條件下煤樣與周圍空氣濕度達到平衡時所失去的水分。
3內在水分:在一定條件下煤樣達到空氣干燥狀態時所保持的水分。
4全水分:煤的外在水分和內在水分的總和。
5一般分析煤樣水分(又稱空氣干燥煤樣水分、曾稱分析煤樣水分):在一定條件下,一般分析煤樣在實驗室中與周圍空氣濕度達到大致平衡時所含有的水分。
6高內在水分:煤樣在溫度30℃、相對濕度96%下達到平衡時測得的內在水分。
7化合水:與礦物質結合的、除去全水分后仍保留下來的水分。
8礦物質:煤中的無機物質,不包括游離水,但包括化合水。
9灰分:煤樣在規定條件下燃燒后所得的殘留物。
10外來灰分:由煤炭生產過程混入煤中的礦物質所形成的灰分。
11內在灰分:由原始成煤植物中的和由成煤過程進入煤層的礦物質所形成的灰分。
12碳酸鹽二氧化碳:煤中以碳酸鹽形態存在的二氧化碳。
13揮發分:煤樣在規定條件下隔絕空氣加熱,并進行水分校正后的質量損失。
14焦渣特征:煤樣在測定揮發分后的殘留物的粘結、結焦性狀。
15固定碳:從測定煤樣的揮發分后的殘渣中減去灰分后的殘留物,通常用100減水分、灰分和揮發分得出。
16燃料比:煤的固定碳和揮發分之比。
17有機硫:與煤的有機質相結合的硫。
18無機硫(又稱礦物質硫):煤中礦物質內的硫化物硫、硫鐵礦硫、硫酸鹽硫和元素硫的總稱。
19元素硫:煤中以游離狀態賦存的硫。
20全硫:煤中無機硫和有機硫的總和。
21硫鐵礦硫:煤的礦物質中以黃鐵礦或白鐵礦形態存在的硫。
22硫酸鹽硫:煤的礦物質中以硫酸鹽形態存在的硫。
23固定硫:煤熱分解后殘渣中的硫。
24全磷:煤中無機磷和有機磷的總和。
25全氯:煤中無機氯和有機氯的總和。
26真相對密度:20℃時煤(不包括煤的孔隙)的質量與同體積水的質量之比。
27視相對密度(曾稱視比重、容重):在20℃時煤(包括煤的孔隙)的質量與同體積水的質量之比。
28散密度(又稱堆密度、曾稱堆比重):在規定條件下,容器中單位體積散狀煤的質量。
29塊密度(曾稱體重):整塊煤的單位體積質量。
30孔隙率(又稱孔隙度):煤的毛細孔體積與煤的視體積(包括煤的孔隙)的百分率。
31彈筒發熱量:在氧彈中,在有過剩氧的情況下,燃燒單位質量試樣所產生的熱量。
32恒容高位發熱量:煤樣在氧彈內燃燒時產生的熱量減去硫和氮的校正值后的熱量。
33恒容低位發熱量:煤的恒容高位發熱量減去煤樣中水和燃燒時生成的水的蒸發潛熱后的熱值。
34元素分析:碳、氫、氧、氮、硫五個項目煤質分析的總稱。
35灰成分分析:灰的元素組成(通常以氧化物表示)分析。
36著火溫度:煤釋放出足夠的揮發分與周圍大氣形成可燃混合物的低燃燒溫度。
37觀測值:在試驗中所測得或觀測到的數值。
38極差:一組觀測值的高值和低值的差值。
39偏差:一個觀測值與一個規定值之間的差值。
40平均偏差:各觀測值與其平均值差值(取值)的算術平均值。
41總體(曾稱母體):作為數理統計對象的全部觀測值。
42個體:總體中的一個,即指一個觀測值。
43總體平均值(又稱均值):總體中全部觀測值的算術平均值。
44方差:各觀測值與平均值差值的平方和的均值。
45標準偏差(曾稱標準差):方差的平方根。
46變異系數:標準偏差占平均值(取值)的百分數。
47真值:被測物理量的真實值。
48誤差:觀測值與真值或約定真值之間的差值。
49系統誤差:觀測值比真值系統偏高或系統偏低的誤差。
50隨機誤差:由偶然因素引起的誤差(正、負誤差出現的概率相等)。
51精密度:一組觀測值互相接近的程度。
52度:觀測值與真值接近的程度。
53允許差:在規定條件下獲得的兩個或多個觀測值之間允許的大差值。
54重復性界限:一個數值在重復條件下,即在同一試驗室中,由同一操作者,用同一儀器,對同一試樣,于短期內所做的重復測定,所得結果間的差值在95%概率下不能超過此數值。
55再現性臨界差:一個數值在再現條件下,即在不同試驗室中,對從試樣縮制后階段的同一試樣中分取出來的、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所做的重復測定,所得結果的平均值間的差值在特定概率下不能超過此數值。
56置信度:統計推斷的可靠程度,常以概率表示。
57臨界值:統計檢驗時,接受或拒絕的界限值。